4月8日至28日,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来到我县,开展5年一度的例行督察。
此次督察采取驻点督察的方式,督察内容包括耕地保护和管理责任履行情况、节约集约用地责任落实情况、土地执法职责履行情况、地方政府以地融资情况、土地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维护群众权益情况等六个方面。
县国土局根据浙江省国土厅《关于做好2018年例行督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绍兴市土地例行督察部署会精神,认真开展迎接和配合督察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督察交办清单及时梳理并提交台账资料,积极配合督察组做好外业检查、内业审查和接受质询等工作。我县的督察结果总体情况较好,质询时间最短、发现问题最少,得到督察组的高度肯定。
县国土局负责人表示,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将高度重视、立行整改。今后,将按照“基本无违建县”创建标准,依法审批、合法用地,严守36.38万亩耕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