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昌县咖雀日用品商行在市场监管窗口拿到我县首张电商营业执照。
今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开始实施,要求电商经营者依法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为依法应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供便利,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因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跨区域性、开放性的特点,电商营业执照的办理与一般市场主体存在区别。电商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允许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电商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需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照既有规定办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