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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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1日新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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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4日 星期一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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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9年1月11日新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新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俞剑锋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新昌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88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400000万元的104.7%,同比增长15.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7880万元(含省拨专款、上年结转支出及新增债券支出),同口径增长9.4%,其中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0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7.8%。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中央税收净返还、省固定结算补助、上年结余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减其他上解等因素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504678万元,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66万元,调入其他资金18356万元后,县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合计540000万元,收支相平。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220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11323万元,结转下年10756万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79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7909万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8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300万元,结转下年57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决议,秉承“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但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财税运行和预算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及资金使用绩效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任务仍然艰巨。对此,县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总体可行。根据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及代表审议意见,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预算调整的说明,财政经济委员会经审议,同意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由8%调整为9%。调整后,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56500万元。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收入、省市转移支付收入,减上解等因素后,安排当年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47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430000万元,同口径增长9.3%;当年收支相平。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02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02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26125万元,安排支出2261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25万元,安排支出125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预算草案和报告,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体现了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草案是可行的,实现预算措施适当,建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意县财政局局长俞剑锋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新昌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对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的几点建议。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既有很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矛盾,特别是国际环境和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不确定因素增多,财政收入增长不确定因素也在增加,而公共预算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管控债务规模,积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深化以项目库为重点的预算编制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增强预算草案的可审性、可读性。研究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扶持对象的精准化、扶持结果的绩效化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实体经济的引导作用。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以民生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为重点,深入开展绩效评价或再评价,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范围,逐步实现绩效管理的全覆盖。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推动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探索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四)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政府引导基金等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被审计单位的整改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配合县人大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及时提供各项财政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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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新昌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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