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一类:镜岭镇旅游主题形象标识(含主题形象logo、主题形象吉祥物等)
二类:镜岭镇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起至2019年6月31日止。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应征资格。
三、征集要求
详见“魅力镜岭”公众号
四、作品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版或纸质版的方式投稿。电子邮件提交:请发送电子版至1019974630@qq.com; 纸质文件提交:请邮寄至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两美办收。投稿作品需以“镜岭镇镇旅游主题形象征集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的命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五、评选方法
征集阶段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将邀请专业评委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先分别确定入围作品,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后,再对入围作品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专家打分的形式,最终选出优秀作品,并将评选结果在各大媒体予以公布。
六、奖项设置
一类:镜岭镇旅游主题形象标识(含主题形象logo、主题形象吉祥物等)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人民币
入围奖(5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名
二类:镜岭镇旅游宣传口号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名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名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人民币/名
入围奖(4名):特色旅游纪念品一份
七、其他事项
如需要进一步沟通的相关事宜,可关注“魅力镜岭”微信公众号或者致电镜岭镇人民政府沟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