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借车恐怕不少车主都是挺腻歪的,有亲戚朋友来借车时,不借显得自己小气,还伤感情。如果碍于面子出借,磕磕碰碰的剐蹭罚款、扣分还算小事,万一发生事故恐怕还要承担连带责任。
车主林某将自己的轿车借给饮酒的朋友黄某,黄某驾车途中车辆失控冲进路边绿化带,发生侧翻,送医后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近日,台州玉环交警将车主林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今年1月31日晚,黄某在车主林某家做客。期间,两人推杯换盏喝光一箱啤酒。酒足饭饱后,黄某要回家,以疫情防控期间打不到车为由,提出借用林某的车,林某二话不说就将车钥匙交给黄某。
在回家路上,黄某驾驶车辆途经玉环市楚门镇长钓嘴村黄金海岸前路段,轿车突然失控冲进路边绿化带,发生侧翻。黄某被困车内,陷入昏迷。随后,黄某被交警救出送到医院抢救,但最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经交警检测,驾驶员黄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事发原因是操作不当致车辆失控发生侧翻。经鉴定,事发时该车辆时速为115km/h—125 km/h,已严重超速。
案例中,车主林某明知朋友黄某已喝酒,还将车借给黄某,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林某不但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黄某家属的申请赔偿,还要面临牢狱之灾。一次借车,代价实在太大。
醉驾入刑实施多年,“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安全驾驶理念已深入人心,随之因醉酒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大幅减少。但是,有些车主无视法律,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交警提醒,借车有风险,车主需谨慎!三朋四友一起喝酒,如果知道有人要酒后驾车,而未尽到安全提醒、劝阻义务,不加制止甚至纵容,若发生事故,同桌人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新闻链接:三种行为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者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仍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自行驾驶机动车,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