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搬迁范围:527国道大市聚段大市聚村土地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搬迁时间: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必须在2020年4月5日前搬迁完毕,并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三、在搬迁时间内不申报、不搬迁的作无户主处理。
希广大群众相互转告,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联系人:赵立平 联系电话:13506753539)
新昌县沃洲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