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浙江省教育厅官网消息:浙江省各级各类学校于4月13日起分批有序开学。其中,高三年级、初三年级统一于4月13日开学;中学其他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于4 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一至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这意味着,从4月13日起,我县初三、高三年级学生将回到学校上课,其他年级同学也将陆续返校。因疫情原因,家长们仍有诸多担忧。校园疫情防控该怎么做?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专门发布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中小学校开学前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居家隔离14天才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中小学校开学后
1.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妥善保管消毒剂,标志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做好有效防护措施。
3.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4.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 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5.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6.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7.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 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8.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9.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0.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1.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12.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 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弘扬科学精神 普及科学知识
传播科学思想 倡导科学方法
本版由新昌县科学技术协会协办
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举措。
2.教职员工或者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 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应及时就医。
4.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