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康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烟花爆竹自古便是春节的标配,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现代春节从大年三十开始,将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的元宵节。在此过程中,烟花爆竹也将作为“重量级嘉宾”陪伴着人们度过这段狂欢,成为烘托节日气氛的“首要功臣”。
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和安全问题,而烟花爆竹不但含有有害物质,操作不当还会引发爆炸,因此烟花爆竹的销售受到严格的管理。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经营活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传统佳节,近日,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全县境内开展依法销售烟花爆竹专项监督活动。
从2月1日起,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跑遍全县各个乡镇(街道)的烟花爆竹销售点,重点检查相关商户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户安全培训证明、储存烟花爆竹的场地、烟花爆竹生产日期等。检查过程中,该院发现部分销售点仍存在问题,如未制定并张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超许可范围存放烟花爆竹等。
针对烟花爆竹销售中存在的问题,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存在的违法情形,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蓝色烟花是最稀奇、制作最不容易的烟花之一,县人民检察为守护民众安全,积极履职,为夜空中盛开的烟花增添一抹绚丽的“检察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