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玲玲 杨康
近日,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拟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在校学生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
2020年9月12日,新昌某校在校生刘某办理了一张农业银行卡,在明知道自己的卡会用于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以100元的价格将卡卖给吕某(另案处理)。短短三个半月,刘某的卡内流水高达390余万元。为了100元的低额报酬,刘某竟成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2020年12月,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
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办案时发现,刘某系初犯,并为在校学生,平时表现良好,犯罪情节较轻,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刘某虽已年满18周岁,但其社会阅历尚浅,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不利于其今后进入社会生活。为帮助刘某顺利回归社会,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村干部、刘某班主任、刘某亲属等人参与此次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事实及法律认定依据,说明了不起诉的理由,并结合“两卡”犯罪打击政策对刘某进行了法治教育,要求其妥善保管好银行卡等个人物品,自觉遵纪守法,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买卖。
随后,参会人员就案件事实及拟处理意见依次发表观点,均认为犯罪嫌疑人作为在校高三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蝇头小利走上犯罪道路,但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是司法温情、人文关怀的体现,参会人员均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感谢检察机关,感谢大家给我这次机会。我已经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以后一定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刘某在听了大家的意见后,认真表态。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与公信力的有力措施,是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的有效手段。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不断探索公开听证的新模式,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