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子改分”体制改革及业务变更需要,自2021年10月1日起,本单位名称由原“国网浙江新昌县供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县供电公司”,由于原子公司税控设备注销,将无法开具原子公司名下的电费发票。公司“子改分”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在9月份内可以开具原子公司的电费发票,10月1日起原子公司电费发票将不能继续开具。为尽量减少给用户造成影响,特作如下告知:
1.增值税专票用户,在9月产生并交纳的电费发票会在月底前全部出票,请用户在收到票据后抓紧核对,如发现包括以前月份和以前年度需补开、换开、更正的各种情况,请在9月26日前到供电公司中心营业厅办理相关重开、补开手续,10月1日起不能补开、换开、更正。
2.增值税普票用户,如有票据获取需求的,请在9月30日前及时使用“网上国网”APP绑定相关户号,进行电子票据获取(扫码下载“网上国网”APP);如无法自助操作,请到就近营业厅办理。
感谢您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县供电公司的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详情请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工作时间,可以拨打以下电话:86016513(新昌中心厅)、86016300(澄潭营业厅)、86016319(儒岙营业厅)、86016417(大市聚营业厅);非工作时间,可以拨打以下电话:86016111、86016110。
特此公告。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县供电公司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