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沃洲镇区块新型建材产业园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新型建材产业园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搬迁补偿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22号)文件要求,需对该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坟墓实施迁移,移至项目涉及村所属村公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新昌县新型建材产业园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所涉及尚未迁移的坟墓(涉及东宅、梅林山、坑西、新航、桐中井、东郑等村,附项目征收红线图)。
二、迁移时间:考虑到各地风俗有所不同,确定坟墓迁移时间在2022年冬至前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请范围内涉及坟墓迁移户将信息及时上报到村,并从速迁移。逾期未上报或未迁移的坟墓将视作无坟主处理。
三、迁移补偿标准:按《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21〕1号)执行。
特此公告。
需迁移坟墓的业主或亲属办理补偿事宜与联系人联系。
东宅村联系人:梁岳汀
联系电话:13732461298
新昌县沃洲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