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
吕长军为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黎明为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利辉的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吕长军的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