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政府
一、202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4年,全县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高地。
1.坚持系统治理,生态环境持续提升
一是环境准入严格把关。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源头把握项目进驻可行性。全年共审查项目52个,其中通过审批项目46个,否决项目6个。
二是环境质量稳步向好。狠抓治气攻坚,开展扬尘、露天焚烧、餐饮油烟、工业企业等各类污染源精准管控,两项指标均列全市第一,且无重污染天,二-四季度PM2.5浓度创近十年来最优水平。深化碧水行动,落实总氮管控、入河排污口排查、“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等重点工作,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100%,新昌江、澄潭江、黄泽江“三江”交接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14个市级考核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Ⅰ-Ⅲ类,县城、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Ⅰ-Ⅲ类标准,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均值达到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全域净土清废,新建“无废细胞”36个,获评省级“无废细胞”3个、最佳实践案例1个,通过2023年度省级“无废城市”评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全面深度降噪,开展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三个小区入选市级宁静小区,噪声举报投诉办结率100%,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96.4%。
三是污染物减排有效落实。围绕全县产业结构升级、工业锅炉拆除等,全力挖掘大气、水重点减排潜力,全面核算污染物削减量,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55吨、氨氮减排7吨、氮氧化物减排120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223吨。围绕结构、管理、工程三大减排任务,积极开展破坏柴油货车OBD违法行为及超标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建设使用燃煤锅炉等“9+1”专项行动,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334辆、老旧非道移动机械145台。
2.坚持自查自纠,生态安全持续巩固
一是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不断加强。全面开展绿盾保护行动,完成全县14个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43个涉生态保护红线必查点位和70个涉自然保护地自选点位清单核实、上报。推动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样地监测工作,累计完成19个小样地和2个大样地建设任务,办理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审批意见3份。开展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累计调查记录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30项、维管植物1138种(含历史数据)、哺乳动物37种、两栖动物24种、爬行动物42种、水生生物300种。组织开展2024年度拟建设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申报工作,达利丝绸蚕桑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寻梦天姥”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入选绍兴市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名单,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新昌县世豪中医药文化有限公司入选绍兴市生物多样性友好企业名单。黄泽江省级湿地公园申报黄泽江省级重要湿地,并顺利通过省野湿处实地评审,全县湿地保护率54%以上。
二是物种多样性保护扎实推进。开展重点区域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基本完成了第一轮调查,共鉴定出野生动物23目100科331种(含亚种或变种)。开展“之江利剑”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开展野生动物宣传进校园行动,提升了青少年从小保护、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截至目前,共计发放野生动物相关许可证9份、野生植物许可(冬虫夏草)5份,救护野生动物共计87(头、只)。做好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专题部署加拿大一枝黄花春秋两季防控工作。做好红火蚁、豚草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发生情况,累计监测面积9000多亩。
三是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开展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经营单位分级评价、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小微企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收运覆盖率已实现动态100%,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趋零填埋,危险废物填埋率14.03%。加强重点风险源管控力度,每两月至少开展1次重点风险源企业检查,截至目前,对7家重点风险源企业完成5轮应急隐患排查,共发现环境风险问题32处,整改完成率100%。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针对印染行业、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等开展巡查,及时化解环境风险隐患,立行立改问题3个,重点查处涉危废案件4起。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突发环境事件及因环境污染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3.坚持绿色发展,生态经济加速蝶变
一是节能降碳先行示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申报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和标杆项目,我县成功入选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第五批试点建设名单。科学推进节能减排,着力实施能源“绿保稳”工程,加快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1-12月,完成能源项目投资12.02亿元。抓好节能增效“优增量”和“调存量”文章,1-9月,全县单位GDP能耗降低率5.1%(新能源绿证抵扣后);1-12月,完成腾出用能1.2万吨标煤,完成进度120%;煤炭消耗9.96万吨,完成年度控煤任务。
二是产业结构全面优化。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提前完成新能源公交车更新44辆,淘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86辆。推进工业经济绿色发展,全年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5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4家,已拥有国家级绿色工厂5家、省级绿色低碳工厂6家、市级绿色工厂22家,2个案例入选全省首批20个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1-11月,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90.28%。推动生态农业发展,成功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建成生态数字茶园10个,建设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2个、低碳生态农场2个、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基地1个,培育省级健康土壤基地2个,新认证绿色食品10个,大佛龙井、光唇鱼、有机蔬菜等绿色农产品市场不断拓宽。
三是生态资源有效利用。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开展新昌县钦寸水库跨流域引水多层次保护与补偿机制研究试点项目,积极强化取用水监管,开展取用水和节水检查318人次,单位GDP用水量下降率9.5%以上。全国首单生态清洁小流域“水保共富贷”获得5亿元绿色金融授信,实现了水土保持生态价值转化的“点水成金”。好风景孕育好经济,深耕“一地三王国”文旅IP,以新业态、新场景带动文旅消费新体验。截至11月,全县三大核心景区、两大主题片区共接待游客550.12万人次,同比增长33.36%,实现总营收1.9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8.89%,实现游客接待量、旅游收入双增长。
4.坚持美丽宜居,生态生活共建共享
一是城市惠民设施不断完善。持续排查整治污水管网破损、混接、错接隐患,完成雨污水管网改造长度6.43公里,建成2个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和2个绿色处理设施,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80.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治理率)达96.95%。高标准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完成省高标示范小区12个、示范片区2个。通过设备提升改造,易腐垃圾预处理能力提升至120吨/日,易腐垃圾数智化处理模式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正面报道。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健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常态化治理机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8%。加快未来社区建设,完成省级第八批未来社区(七星社区)的申报及现场评估。
二是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提升。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杨梅山村、棠村村和金山村通过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省市验收。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完成新昌县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编制,沃洲镇列入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创建名单,儒岙镇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方案通过省市专家评审。“梅棠雅集”“下岩贝·金山上”两大品牌主题IP入选全省乡村振兴最佳创新案例。积极指导“东江十里 风起大明”和“眉目东南 幸福沃家”2条和美乡村示范带项目建设,共申报创建省级未来乡村7个、市级未来乡村9个。
三是绿色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多渠道普及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绿色出行、垃圾分类、低碳生活。广泛普及和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新增投入使用44辆新能源公交车,更新车辆配备无障碍设施比例达100%。完成大明市区块共享电单车点位踏勘并投放运营。优化公交线路,打通偏远山村“最后一公里”,开通5条较大自然村城乡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公交线路7条,全县绿色出行比例达77.41%。深入推进垃圾分类,不断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全县生活垃圾持续减量,低于人口增幅,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5.69%。
5.坚持统筹协作,生态制度不断完备
一是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体系。夯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等长效机制。印发全市首个《“河湖长+检察长+河道(湖)警长”协作机制》,建立全市首支河湖警务护卫队,严格落实总林长令,协同解决重难点问题。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大生态文明司法保障力度。印发实施《新昌县生态补偿资金转移支付办法》,开展2024年度生态绩效评价考核,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厘清职责、理顺机制,开展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磋商不成转诉讼的有效探索,实现了渔业资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零突破。全面推进生态警务建设,结合县域实际打造六大生态领域219个网格,组建“三级六域”生态警长架构、成立绿水青山守望者联盟,完善行刑衔接快办快处通道,推出生态空警,实现生态监测全覆盖。
二是构建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强环评审批“三个主动帮扶”,及时跟踪对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完成新昌县城区污水应急处理建设工程、新昌县第七人民医院建设工程、东门如城教育基地项目、三门—嵊州天然气管道改建工程等项目的审批。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扩张和无序发展,全年通过节能审查项目7个,审批新增用能3.13吨标煤。做好县重点企业的碳市场相关工作,推进碳市场关键数据在线接入。绿色金融市场有序发展,1-11月,全县绿色信贷余额达198.71亿元。
三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监管体系。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乡镇(街道)、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全力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制,压紧压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职能作用,持续跟踪问效,增强监督实效,助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环保工作的建议、提案共计8件,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已全部办理完成,代表建议议案办理结果满意度100%。
6.坚持久久为功,生态文化持续繁荣
一是抓实生态教育。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课程体系,开展森林、河湖、土地、水等资源的基本国情教育,普及“垃圾分类”“保护环境”等知识内容。同时充分利用各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等场所资源,积极打造生态主题研学品牌和精品研学路线,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教育,引导学生亲近自然。建立中小学与家庭、社区协同机制,实现家校社生态文明教育成果效果叠加。
二是厚植文化底蕴。推动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推出“喜迎国庆·艺动新昌”2024新昌县全民文化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全民文化大比拼(村CA)展演、群众戏剧节等各类文艺演出30多场,惠及群众50万以上,营造全域文化繁荣景象。聚焦读者多元化、个性化的阅读需求,持续推进书房建设,完成省级2024年度30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2个城市书房、1个文化驿站、6个馆外流通点建设任务,累计开展各类阅读分享活动723场次,服务读者近30万人次。创新打造“市民夜校”,推出公益培训班次26个,倾情点亮公共文化服务新“夜”态。
三是构建共治格局。举办“全国低碳日”“国际无废日”“世界环境日”等多项主题宣传活动,加深市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广泛调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大力开展“以竹代塑”、垃圾分类、“光盘行动”、全民阅读等活动,倡导绿色文明生活方式。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显著上升,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排名提升33位,全市第2位。
7.坚持问题导向,整改整治高效推进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我县共受理交办信访件18.9件,占全市2.74%,全市最少且无重点件、无企业环境问题投诉件。18.9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销号工作全市领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县共13项问题,已按期整改推进。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交办和市整改协调小组自行摸排,对历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等进行全面梳理,共下发涉及新昌县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98项,已全部完成整改。省委巡视涉及生态环境相关的反馈问题2项,已按计划整改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涉及生态环境相关的反馈问题2项,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也是“十四五”收官、“十五五”谋划之年,新昌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擦亮“新昌蓝”、唱响“天姥绿”,奋力谱写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新篇章。
2025年主要目标:打造具有新昌辨识度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硬实力、知名度和影响力全面提升,“两山”实践创新水平走在全市前列。高标准建设“无废城市”,争创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优秀,力争再夺“大禹鼎”银鼎。环境重点指标持续向好,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95%以上,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下,“三江”交接断面水质年均值保持Ⅱ类以上。绿色低碳发展加快转型,单位GDP能耗完成市定目标任务,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保持在90%以上。
1.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生态制度。一是充分发挥美丽办牵头抓总作用。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
2.抓实治理攻坚,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一是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三是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四是深化“无废城市”建设。
3.聚焦绿色发展,进一步壮大生态经济。一是加快产业绿色转型。二是推进能源高效利用。三是大力推动价值转化。
4.突出源头防控,进一步筑牢安全屏障。一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二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三是深化环境问题查改。
5.强化宣传动员,进一步保障公众参与。一是积极传播生态理念。二是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三是全面倡导低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