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2025年度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规定,现将2025年新昌县大中型水库防汛安全行政责任人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责任人要迅速进岗到位,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科学准确掌握汛情,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作出部署,防止重大洪涝台旱灾害事故发生,确保防汛防台工作安全有效。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责任人变化的,务必做好工作交接。各乡镇(街道)防指和县防指成员单位要严肃防汛防台纪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防台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新昌县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