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北京区域投资招商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列》,经举办单位新昌县商务局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5月8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新昌县北京区域投资招商服务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