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新昌农村合作银行与政府合力,实施政策、方式、机制创新,积极参与,勇当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走出了一条“政府支持———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良性循环的发展路子。
政策创新
打开农村金融服务瓶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农村金融行业一直是众多金融机构想得到但都不愿涉足的领域。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由谁来做,怎么做?为破解这一难题,县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2006年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由新昌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全县金融支农的主体,每年新增贷款60%以上用于“三农”贷款,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农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同时对“三农”贷款实行管理费用补助。农民贷款,政府给予银行补贴,我县在省内首创的这一金融支农模式,不仅帮助银行有效控制支农贷款风险,同时激活了银行支农贷款的积极性。为更好地服务新形势下的新农村建设需要,2008年,县政府出台《关于深化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展金融支农的力度和深度,将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列入了金融重点扶持范围。2009年,我县又出台《新昌县新农村建设贷款管理办法》,由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实施新农村建设贷款,专项用于现代农业发展、村庄建设和整治、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对低收入农户、欠发达村在规定额度内的创业贷款由政府实行全额贴息。
方式创新
架设农村金融担保服务平台
组建农村金融担保机构,是创新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架设“银、农”资金桥梁的有效措施,也是解决“三农”担保难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先后与县兴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县新农担保有限公司、绍兴金桥农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绍兴万丰担保有限公司等4家担保公司建立担保合作关系,并专门派员工进驻担保公司进行具体操作。在运作中,他们采取了“一简二降三免”等措施,即简化担保手续办理,在担保对象贷款资料申报、反担保调查等方面简化办理手续;降低担保费收取,公司按照担保对象贷款额的0.8%左右收取担保费,远远低于市场上各类担保公司平均1.2%以上的费率收取标准;实行特殊对象减免,对低收入农户创业贷款免担保,免收担保费。
产品创新
丰富和活跃农村金融市场
在政策与机制的双重激励下,新昌农村合作银行采取一系列更为灵活、更加贴近实际的贷款方式,不断加大支农贷款发放力度,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如向农户推出“信用贷款”,取消了规定的抵押和担保手续;农户、商户、微小企业可实行“联保贷款”;对农户存贷款由信贷员在辖区范围内“四包一挂钩”;推出针对农村贫困学生的“教育助学贷款”等。近年来,该行又推出了“教育乐”、“青年农民创业贷款”等,同时探索开展权证抵押贷款;针对“风险大、成本高”的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创业贷款,该行还通过“只奖不罚”等措施,鼓励信贷员放贷。到2010年10月底,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在288743万元贷款中,涉农贷款余额达271190万元,比去年初增加56547万元,占比高达93.92%,同比上升了1.18个百分点;农户贷款余额73564万元,比去年增加17534万元;支持农户6119户,户数比去年初增加1743户。
机制创新
拓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空间
为切实加快新农村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创新农村建设筹资机制,去年我县在全省率先组建成立了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促进会、县小康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县新农担保有限公司、县小康物业有限公司等“一会三公司”,全县新农村建设资金全盘纳入这个由政府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新昌农村合作银行与“一会三公司”是紧密相连、利益共同、责任共担的整体,该行积极参与搭建新农村建设资金筹措平台,参与了新农村建设。该行与县新农担保有限公司合作良好,双方在客户调查、业务办理等方面合作默契。截至2010年10月底,由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发放、新农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达到11396万元,受保客户达293户,已向30家农业龙头企业发放贷款15373万元,向8家合作社发放贷款1921万元,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