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赵相勇分析了当前娱乐场所的毒情形势,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家有关禁毒法规以及省、市有关娱乐场所禁毒的政策规定,要求各场所依法经营,对在娱乐场所进行贩毒、吸毒的行为,业主及从业人员要及时向公安机报案,从而使吸、贩毒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否则,业主和该场所均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会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与歌舞娱乐场所法人签订了2011年度娱乐场所禁毒责任书。(通讯员 吕萍/文 王樟林/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