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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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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思考
  俞元峰

  近年来,随着巧英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基层民主的不断增强,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探索实践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巧英乡的和谐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如何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谈几点看法。 

  一、主要做法 

  1.严把关口,选好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全乡15个行政村,建立了15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共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48名。2008年,利用村级组织换届契机,出台了《巧英乡关于选好配强村务监督小组的通知》,要求各村严格成员标准,严肃产生程序,把思想素质好、群众威信高、敢于直言监督的人员选进监督小组成员。同时要求监督小组组长要在村支委中产生,监督小组成员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据统计,在全乡村务监督小组中,主任由支委兼任的有12名,占总数的80%;文化程度初中以上的34名,占总数的70.8%,其中高中以上4名,占总数的8.3%;党员23名,占总数的48%。 

  2.注重实效,扎实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履行。 

  在监督村级财务上,推行了“联签制”,在财务报账前,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盖章后方可由村两委班子负责人签字入账;在村务、财务公开之前,公开情况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方可定期公开。这一做法大大增强了村务财务公开的透明度,群众对村级财务热点问题的信任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村级信访,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 

  3.加大督查,充分利用评星晋级载体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在评星晋级考评内容的设置上,把村务、财务公开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来考评,占到14.5%,促进村党支部对村务财务公开的重视,促进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从而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组织中的地位。同时,促进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加大职责的履行,达到互促互进,共同推进的目的。加大年终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述职测评。每年年底,在组织村级班子测评中,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入班子和干部成员的测评,并要求主任会同主职干部一起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中述职,接受信任度测评。对信任度低于80%的村委监督委员会,乡纪委牵头进行诫勉谈话;对严重失职的,将重新考虑人选。 

  二、存在问题 

  1.组织定位不清。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组织中到底定格在什么位置,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目前存在的误区主要有两种:(1)村务监督委员会只代表了部分村民的意愿,或者是村干部的意愿,从而给监督委员会在今后的工作和其作用的发挥注入“软骨症”,成为村两委摆布的“傀儡”,只是虚设而已。(2)过于扩大自身的权力,加速村级矛盾的激化。认为平常对村干部的监督很困难,想监督也监督不成;进了监委会就有了“身份证”,就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刻意刁难,从而激化了矛盾,造成不稳定。 

  2.职责履行不力。目前,较大部分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只是在村级财务、村务公开方面进行监督,很少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级各项收支、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履行职责,在明确的四项权力中,只有审核权发挥了作用,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中,也没有真正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3.队伍素质不高。虽然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明确规定了一些具体要求,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点。一些村两委干部倾向于“听话”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相应的干部报酬,也影响了村民竞选的积极性,大大降低村监会的整体素质。 

  三、几点想法 

  在进一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上,要着力解决村级事务“有人监督、如何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具体要做到建立“五制度”,建设“五大员”。 

  (一)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工作机制(“五制度”) 

  1.以2011年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注重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有序换届。严把关口,严格推选程序,推选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办事公道,有责任心、有文化、懂政策,对财务知识有一定了解,在村民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进村监会。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村干部培训计划,统筹安排。重点加强对新进入人员的培训;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金融、审计等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促其正确履职,依法监督。 

  2.村务监督委员会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走访村民、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项村务的决策和实施,广泛征询村民的意见建议,通过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3.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村务会议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监督权,有权列席重要村务会议。村“两委会”召开会议,应通知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村务监督委员会督促村“两委会”依纪依法依规进行决策。 

  4.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汇报交流工作制度。乡纪委牵头定期召开村务监督工作汇报会,听取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和交流,并进行点评和指导,部署安排下步工作。 

  5.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纳入村整体工作考核范围。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督查。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不认真履职的,乡纪委应及时调查,加强教育,促其改正,对严重失职、测评情况较差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调整处理。 

  (二)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五大员”作用 

  1.重大决策的议事员。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不决策、监督不越权”的总体原则指导下,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重大村务决策的全过程监督,发挥“议事员”作用。 

  2.村务财务的审核员。村监会要负责监督村务财务公开的全过程。认真审查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公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并签署意见或盖章。对不合要求或存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村“两委会”应予以解释或纠正。认真处理村民对公开事项的意见或建议,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同时要注重发挥在“三资”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对村级资金开支、资产和资源的处置及开发利用过程中,严格规范财务手续,村务监督委员会未签署意见的票据,乡农经站不得入账。对决策程序不到位、财务手续不完备的财务账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异议,形不成统一意见的,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村“两委会”不采纳正确意见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向乡纪委反映。 

  3.重大工程的监理员。严格监管村级工程建设中工程立项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招投标是否规范、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有否随意变更工程设计、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档案资料是否健全等情况。对村级班子成员及其亲属承包和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视情向乡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通过这些义务“监理员”的监督,让群众更放心,出谋划策更上心,对村里的各项事业建设更热心。 

  4.广大群众的联络员。在平常工作中,有些村民对村里某些决定事项或对某个村干部工作有疑问,但不愿意直接向村干部讨要说法,村监委会这时就成了村两委会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一方面认真做好群众对村里工作的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反映给村干部,另一方面把村两委的意见或说法及时向村民进行解疑释惑,搭起双方的“信息传声筒”,化解矛盾,及时避免一些工作失误。 

  5.干部述职的评议员。注重在“双述双评”活动中发挥监督作用,会前认真收集村民对述职述廉对象的意见建议,并予以反馈,督促其在会上作出说明和解释。会后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工作,并视情况公开测评结果和整改措施,确保述职述廉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系巧英乡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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