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文本,以现场展示为准):
坐落于新昌县南明街道振兴路7号的房产及其家用电器、家具用品(建筑面积共计1571.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62.47平方米)。
二、现场展示时间:2011年7月11-12日二天。
三、报名时间:2011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新昌县城关镇鼓山东路201号(新昌宾馆)。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委托报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交纳参拍保证金60万元(不计息),保证金缴入单位:新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帐号:201000073145263。报名会务费50元。
四、请本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参拍的需办理报名手续,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垂询电话:0575-85129010 13004608241
杭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