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将司法公开的各项措施予以细化,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从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工作机制等七大方面逐一做出详细规定,同时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协助部门以及时间安排,将责任层层分解,并落实到部门和个人,避免工作流于形式,确保司法公开的实效性。
近年来,县法院从建立法院门户网站、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等方面,促使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已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居民等共计50余人参观法院、旁听庭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司法公开与公正。接下来,该院将按照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实,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做好阳光司法工作。
(通讯员 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