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换届后,羽林司法所及时调整和健全街道、村(社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网络,目前共建立调解组织65家,有调解员292人。羽林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作用,坚持了群众自治的特性和依法调解、法德结合的特点。
本着“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思想,坚持为党工委和办事处中心工作服务,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上半年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5件,调处成功14件,另外一起已引导其通过正常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该所及时完善街道调委会各项制度建设,实行村(社区)、驻村指导员、街道“三级”调解制度,并认真落实好“以奖代补”政策,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通讯员 俞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