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潭法庭:“三步曲”化解离婚纠纷
针对近年来离婚纠纷当事人以“80后”为主,且多因争吵而一时冲动起诉离婚的特点,澄潭法庭采取调解和好“三步曲”化解离婚纠纷,促使当事人重归于好。今年上半年,澄潭法庭共受理离婚案件36件,其中原告撤诉的12件,调解和好的7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一步就是“情绪发泄”。对于离婚纠纷当事人来说,因为有争吵等,往往会有不满、委屈等不良情绪,所以情绪发泄非常必要。承办法官会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原告方的倾诉,让其发泄心中的不满,以舒缓其不良情绪,帮助找出双方矛盾的焦点。
第二步是“爱情回忆”。待发泄完了,当事人会趋于平静,此时,法官就引导当事人讲述当初双方相识、相爱、结婚的过程,促使双方回忆对方的优点和结婚之初的幸福生活,软化其离婚的意愿。
第三步是“亲情引导”。抓住当事人态度转化的时机,法官开始耐心细致向其讲述家庭的亲情、离婚给子女带来的不良影响等,促使当事人理智地思考自己的行为,从而化解双方矛盾,使夫妻双方重归于好。
儒岙法庭:“三字诀”弱化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儒岙法庭念好“活、调、联”三字诀处理案件,坚持做到“活”字当头、“调”字优先、“联”字为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除公告案件外,该庭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70.7%。
“活”字当头,灵活办案化解纠纷。立案排期后,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前充分运用电话调解、送达调解以及邀请相关人员参与调解等方式弱化矛盾,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和解意向。
“调”字优先,坚持以调为主。运用案情回顾、实地调查、法律释明、情绪疏导等方法,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最佳结合点,以此为突破口尽力实现当事人双赢。
“联”字为重,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化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儒岙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以及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的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案件情况,定期举行工作座谈会,进行业务指导,提高调解联络员和各负责人的工作水平。
(通讯员 潘志平 秦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