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0日,王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未定期检验的湘K00899号轿车,从嵊州市黄泽镇驶往新昌,13时30分左右,途经新西线3KM+600M孟家塘路段,车辆驶出路外坠入农田,造成王某及轿车内乘客黄某(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黄某某、王某某(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尹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王某为逃避法律追究而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和乘客串供说王某不是驾驶员。在接受抽血后,王某离开医院,开始潜逃,经详细调查,确定王某为事故车辆的驾驶员,经检测,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0.33MG/ML,系酒后驾驶。2009年9月11日,王某被公安机关列为上网逃犯,进行通缉。2年间,我县交警多次前往嵊州市等地追踪,并做王某家属的思想工作,劝其投案自首,未果。
今年5月,县交警大队开展网上追逃“清网行动”,并专门成立追逃小组,追逃小组再次前往嵊州市摸排,通过走访和研判,得知王某可能在宁波落脚。8月30日,追逃小组民警赶赴宁波,在宁波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经几小时的蹲守,终于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镇兴丰村一出租房内将王某抓获。
经审查,王某对案发时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情节供认不讳。当天中午,王某和车上乘客一起吃中饭,王某还喝了酒,驶经事发地点时,无证驾驶的王某因措施不当,驾车坠入路边的农田。王某所驾驶的车辆是从他人处以12000元购得,未过户,验审和保险都已过期。一想到要身陷囹圄,他就“一走了之”以躲避处理,东躲西藏地过了两年提心吊胆的日子。
当天,王某被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情况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通讯员 吴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