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本次地名普查中,全县共调查地名基础信息4948条。其中行政区域类17条,非行政区域类26条,群众自治组织类432条,居民点类1828条,交通运输类502条,水利、电力通讯类379条,纪念地与旅游景点类214条,建筑物类55条,单位类882条,陆地水系类16条,陆地地形类597条。
县地名普查办将对各类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归纳。根据国家、省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定,对非标准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完成地名数据1:10000纸质地图图上标注和V3系统内1:10000电子矢量地图图上标注等图上作业,并将地名文字、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分类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依据《地名标志》(GB17733-2008),对地名标准化处理后的重要地理实体设置地名标志。
(通讯员 潘利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