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公证员助理(1-2名)
岗位要求:
1、男,35周岁以下。
2、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3、能熟练驾驶机动车。
报名时间及地点:截止2011年12月23日前,县公证处。请随带2寸标准照2张,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录取方式:经笔试、面试后择优录取,笔试时间报名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86622628
单位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01号二楼新昌县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