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检对象
(一)易燃易爆场所建(构)筑物雷电防御装置(包括: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煤气站、液化气站、炸药库、油库、加油(气)站等重要设施)
(二)2011年3月1日前建成在用的其他建(构)筑物雷电防御装置。
二、年检程序
(一)请用户在即日起到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办理年检登记手续;
(二)我局按照登记顺序委托(用户可自行委托)防雷检测机构工作人员到用户单位进行年度检测;
(三)年检合格后由我局核发年检合格证书;
(四)对不办理年检登记或年检不合格的单位,责成其限期整改。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除登报公示外,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五)年检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防雷规范(标准)进行。
三、申报材料;
原建筑物防雷装置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四、新昌县气象局雷电防御装置年检联系电话:
行政审批中心气象窗口:86230447
气象局投诉电话:86228760
新昌县气象局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