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采取社会公众投票和评委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社会公众投票。以报纸投票和社会各界代表书面无记名投票2种方式进行。
①报纸投票。选票和候选人介绍刊登在《今日新昌》上(选票复印无效),每张选票投票人必须选满10个候选人,多选少选、涂改均无效。填写后沿虚线剪下装入信封寄送团县委办公室。
②社会各界代表投票。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委员会向全县社会各界代表和指定单位寄发选票(选票复印无效),每张选票必须选满10个候选人,多选少选、涂改均无效。填写后装入信封寄送团县委办公室。
2.评委投票。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投票。
二、得票计算方式
采用组合分数制,按100分为满分计算,社会公众投票占75%(社会各界代表投票占45%、报纸投票占30%),评委投票占25%。最后按综合得分高低为序,确定10名“杰出青年”和10名“优秀青年”。
三、投票截止日期
2012年4月8日23时(报纸、书面投票以邮戳日期为准)。
注:
1.请在选票中的候选人编号下方空格内打“√”
2.每张选票所选人数为10人,多选少选、涂改均作无效票处理,选票复印无效。
3.选票请按指示标志剪下,于4月8日23时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至:“新昌县七星街道鼓山西路398号国税局13楼团县委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