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该乡成立了文明家庭复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文明家庭”评选的基本条件对全乡3097户文明家庭进行复评,采取家庭自查、村审查、乡镇审核的方法进行,对文明家庭成员中自2010年以来有发生违法生育、受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正在服刑期间等情况之一的予以摘牌,到目前全乡共有3户家庭被摘牌,占文明家庭总数的1‰,对摘牌的家庭,乡妇联认真做好家庭的思想工作,解释其摘牌的原因,提出整改的希望和要求。
(通讯员 马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