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包括在村级医疗机构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主要面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向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转诊到乡镇(街道)卫生院或县级医疗机构;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按照“20分钟医疗服务圈”的要求,我县将加快完善村卫生室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设置村卫生室。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分散的行政村,酌情增设村卫生室;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合并设村卫生室;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行政村,采取设立医疗卫生服务流动站点、开展巡回医疗等形式,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意见指出,对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将实行人、财、物统一的紧密型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对非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将加强行政、业务、财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规范管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将逐步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配备使用由乡镇(街道)卫生院统一供应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就医;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建立统一的医疗诊治、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公共卫生管理等信息工作管理平台,实行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
据悉,我县还将完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财政投入政策,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合理补助;合理编制乡村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乡村医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