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标准后的奖励扶助民生工程具体标准如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奖励扶助金一年发放一次。
目前,我县2012年度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已基本结束,到5月底全县合计上报奖扶特扶对象919人,其中奖扶对象873人,特扶对象46人。奖扶对象上报同比增加533人,特扶对象同比增加17人次。经县级初步审核符合奖扶条件对象为862人,特扶对象为46人,同比分别增加了164.4%和58.6%。
(通讯员 孙可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