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底,我通过公开招考来到了县检察院工作,无论亲朋好友还是自己,都认为是找到了一份好工作。然而,刚开始在反贪局的办案经历和感受到的人和事,就让我改变了对工作的认识,思想有了转变。
记得当时因办案忙,人手紧,报到后的第二天,局领导就叫我正式上班。上班不到一星期,就派我跟一位副局长到上海取证。那时,104国道线修补不断,班车开二三十米就停一会儿,早上6:30发的车到下午1点多才进绍兴车站,才吃上中饭,到达上海已是午夜了。当时,出省补贴是每天12元,吃饭超出12元就要自己贴钱,为了节省开支,我们两个人就吃了一个星期的面食。当时,单位里车辆少,有一次单位车辆派不出,局里有个干警就骑着三轮摩托车到三门县取证,而最远的一次是到南昌。分管副检察长被干警们称为“睡走廊的检察长”,因为只要有嫌疑人叫进来,他就和干警们一起突破口供,吃住都在办公室。那时,审问犯罪嫌疑人常常连轴转,跟着局领导和老同志通宵办案是常事,到了后半夜,我就昏昏欲睡,感觉不是在跟对方拼体力、拼耐力、拼智力,而是在磨时间,希望时间走得快点,存在一种本能的应付状态。而越是这样的困难时期,局领导和老同志越是不知疲倦,智慧火花不断;越是大要案,他们越是激情万分,工作劲头十足……
如果把工作当作是生活和别人强加给自己的一份苦役,这是一种悲观主义的态度,如果把工作当作职业来对待,则是现实主义的表现,而把工作当作一番事业来干,则是理想主义追求,既立足现实,又不缺少理想,就是一个真实的自我。
这许许多多的感受和经历,让我懂得什么叫敬业;受局领导和老同志影响,以及自己对业务工作的逐步熟悉,我对检察工作也有了不同的认识:我所做的不仅仅是一份工作,而是一种可让自己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职业。有了这样的认识,我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都有所增加,平时无论大事小事,以干事为荣,以干成为乐,并且下决心要像局领导和老同志一样,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因此,我慢慢感到,检察工作不仅仅是一份简单的工作、一种养家糊口的职业,而是一番可以让我用毕生精力去努力的崇高事业。我将用百倍信心和决心,用实际行动去追求。
(讲述人县检察院纪检监察室检察员 章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