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三级分级管理
滥用抗菌药物危害性大,县人民医院一直都严格倡导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今年,医院将抗菌素分类调整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实行分级管理。
“非限制使用级”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是指在安全、疗效、耐药性、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是指适合病情严重病人使用的抗菌药物。对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县人民医院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尤其是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医生必须在病历上写明详细的病情特征和用药依据。
35种抗菌药物遴选入内
假如抗菌药物选择范围过大的话,容易造成医生在临床选用上的不严谨。结合临床疗效,县人民医院认真遴选,并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将抗菌药物品种控制在35种之内。
“临床应用确实有需要,但在控制品种外的抗菌药物,可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增加2种,原则上每种每年使用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药剂科需申请讨论是否列入供应目录,而且调整后的总品种数始终保持在35种。”县人民医院药剂科有关负责人介绍,遴选和新引进药物,需要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核同意,并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目录。
使用率控制在50%以下
对照要求,县人民医院还全面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一旦发现过度使用的行为即在第一时间调查改进,严格将抗菌药物的使用率控制在50%以下。
“医院每月都要对医生开具的处方、医嘱实行点评,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予以表扬,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作出批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俞林明说,“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生,医院还将提出警告,限制其一定的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依然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情况的,将取消其处方权。”
(通讯员 杨苗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