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法治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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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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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公安联手出击虚假发票无处容身
  日前,县国税局稽查局在对某商贸公司的常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自开办以来一直无销售申报,并且通过查询税收征管系统,证实该公司开具的两份发票为我县另一公司所领购使用的号码,从而认定该公司有重大假票嫌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介入后,控制、询问了有关人员,并相继抓获了相关嫌疑人。前不久,经县人民法院判决,孔某和邹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今年以来,县国税局与公安部门联手,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在打击虚假发票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极大地威慑了各类发票违法犯罪分子。 

  今年8月,县公安局有关人员检查了我县某服装厂,发现该厂有大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往绍兴某外贸公司,且其开具金额、货物名称与该实际产品、生产能力明显不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国税稽查局连夜行动,初步确定这是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即由新昌某服装厂开具专用发票给绍兴某外贸公司,由绍兴某外贸公司虚构收购合同及出口业务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后因虚开发票太多,某服装厂税负过高,又要求对方虚开了一些发票给某服装厂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现已初步查实,该服装厂共虚开发票、收受虚开发票56份,涉及金额600多万元,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 

  据了解,今年1至10月,国税稽查局共发现各类虚假发票450份,涉案人员(企业)29人,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已追缴入库税款42万元,滞纳金3万元,罚款20万元。另有部分涉案金额较大、涉票份数较多的人员(企业)正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相关人员已被刑拘。    (通讯员  俞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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