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聚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
在教育大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矫正人员的近期表现进行了全面分析,着重通报了两名矫正人员违法、违纪事件,同时还进一步落实了请销假、手机定位、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措施。
会后,该所工作人员还安排矫正人员到大市聚福利院进行卫生打扫、劈柴烧水、清洗衣物等公益劳动,帮助老人做一些日常事务,为老人提供生活便利,真正体现了社区矫正人员回馈社会的教育改造意义。
沙溪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学习教育会议。
会议强调了社区矫正各项纪律,明确了“半月一汇报、一月一劳动、一月一学习、一月一考核、一季一总结”的“五个一”工作措施,并要求矫正人员认真学习司法所提供的相关法律报刊和书籍,建立起“每日读报十分钟”的习惯,进一步提高法制意识和学习能力。
同时,该所还每月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村(社区)服务活动,并根据其在矫正期间的考核、奖惩情况等对其矫正效果进行综合评估,严密管控其思想行为动态及生产、生活情况,严防“脱管、漏管、重新犯罪”情况的发生。
南明司法所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集中学习活动。
活动中,该所围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重点就社区矫正人员的报到规定、请假规定、教育学习规定、社区服务规定及关于警告、撤销缓刑和假释等规定作了重点解读,重申了社区矫正监管纪律,要求各矫正人员严格遵守日常报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并提出手机须随身携带的要求。
同时,通过讲解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而被收监执行的现实案例,使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认清自己的身份及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可能带来的后果,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及社会责任意识,强化法律威慑作用。
最后,该所还邀请了城东派出所民警对全体矫正人员进行训诫教育,要求社区矫正人员端正态度,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通讯员 张少锋 陶静 杨恩乐 潘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