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精神,今后拟在我县办理一孩生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夫妇,只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及双方的婚育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经过受理、审核、办理、通报四个环节即可办理登记。文件还明确,登记机关对材料齐全、信息协查无误的应即时办理;对于因长期外出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登记机关可依据当事人本人的承诺予以登记办理。办理对象应对本人承诺的婚育情况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实际婚育情况与书面材料不相符情况,导致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发生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县人口计生局在明确流动人口一孩生育证明登记工作时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流动育龄群众。
(通讯员 梁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