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快讯
3上一期   下一期4  
 
标题导航
 
2013年03月07日 星期四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同意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批复
  新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县白云出租车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下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请示悉。鉴于目前油价上调,已达到调整燃油附加费规定要求,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出租汽车和农村客运班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新发改价〔2008〕6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县出租汽车自2013年3月12日零时起,载客每车次加收的燃油附加费由2.5元调整为3元。加收燃油附加费的出租汽车应在车上醒目位置做好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明码标价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快讯
   第03版:民生
   第04版:专刊
   第06版:新昌教育
   第07版:财税之窗
   第08版:生活资讯
基础设施建设提品质社会事业项目促协调
双彩乡在走访中“把脉”机关作风
志愿者在行动
她们加工的蝴蝶结将漂洋过海
县人民医院眼科近视激光中心
关于同意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批复
求租
医讯
天天高培训
新娘化妆找小芳
售厂房
百姓应急用钱的快速通道
您需要的电电话话号号码
飞跃教育
求购
迅达燃气灶
售房
移动宽带
转让
转让
售房
今日新昌快讯02关于同意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批复 2013-03-07 2 2013年03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