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民生
3上一期   下一期4  
 
标题导航
背着母亲购买手机 未成年人消费惹来纠纷~~~
背着母亲购买手机 未成年人消费惹来纠纷~~~
背着母亲购买手机 未成年人消费惹来纠纷~~~
背着母亲购买手机 未成年人消费惹来纠纷~~~
背着母亲购买手机 未成年人消费惹来纠纷~~~
背着母亲购买手机 未成年人消费惹来纠纷~~~
背着母亲购买手机 未成年人消费惹来纠纷~~~
背着母亲购买手机 未成年人消费惹来纠纷~~~
 
2013年05月10日 星期五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背着母亲购买手机 未成年人消费惹来纠纷
未成年人购买贵重物品的行为有效吗?
  前几天,家住澄潭镇的梁女士意外发现,自己在上初二的儿子竟然拥有了一部手机,经询问,原来儿子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拿了家里1500多元钱,先后购买了一只价值599元和一只价值999元的手机。梁女士生气之余,立刻带着儿子到出售手机的商店退货。她认为儿子还是未成年人,并不具备独立购买高价物品的判断力,商家不该为儿子“开绿灯”,要求商家退货。但商家以出售的手机无质量问题并且王女士的儿子人高马大,根本看不出是个初中生为由,拒绝退货。双方协商不下,梁女士只好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澄潭镇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证实,梁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梁女士的儿子分别在4月4日购买了一只价值599元的手机和一个手机号码,4月9日又购买了一只价值999元的手机和一个手机号码。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梁女士的儿子年龄只有15岁,适当买一些生活学习用品是可以的,但背着家长花1000多元去买手机,显然超出了其能力范围,属于“必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因此,其购买手机的行为无效,商家应该退货。考虑到手机已拆封使用,并且下载了一些程序,且手机包装盒等相关物品缺失,实际价值已有一定损失,经消协人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价值599的手机梁女士自己使用,价值999的手机扣除一定的折旧费后退给商家,商家退还700元现金给梁女士,两个移动号码归梁女士所有。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消保委提醒各位家长,要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购买大件商品时一定要征得家长同意。同时也提醒广大商家,当有未成年人上门购买手机等物品时,一定要有成年人陪同的情况下才能出售,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通讯员李锡峰)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民生
   第04版:生活资讯
   第05版:新昌风景旅游
   第06版:读书
   第07版:环保之窗
   第08版:专刊
未成年人购买贵重物品的行为有效吗?
新昌到沈家门(普陀)有直达班车了
镜岭镇举办农技培训讲座
大市聚镇农民就业走进“春天里”
东茗乡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
新昌县运管所关于公布汽车驾驶员培训业户二O一三年第一季度培训质量排行榜的通知
公告
新昌县中医院特邀绍兴市名老中医毛水泉教授来院坐诊
今日新昌民生03未成年人购买贵重物品的行为有效吗? 2013-05-10 2 2013年05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