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少数维修企业存在不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不明码标价等不规范操作情况,甚至个别企业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严重影响了维修企业的诚信度,侵害了汽修消费者的利益。为此,县运管所集中力量对全县一、二类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并结合半年度企业信用考核开展整治,重点对清查维修合同、竣工合格证实施情况和车辆维修档案建立情况开展整治;严格要求维修企业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公布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根据进场检验结果确定维修项目,与客户签订规范维修合同;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确告知并明码标价。
(通讯员 徐云锋 吕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