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是乡村民宿发展的立身之本,县农办联合上海市老年学会在上海各区开设营销网点,委托新昌旅行社等单位在上海等地专设数名营销经理开展宣传促销。同时,在浙江休闲旅游网和发行量较大的上海老年报等媒体发布信息,进一步扩大影响,民宿客源势态良好。目前,我县有民宿床位1000余张,主要分布在镜岭镇外婆坑村、雅庄村,城南乡潜溪村,南明街道班竹村等生态旅游资源良好、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的农村。村内民宿区块较为集中,周围环境优美,室内设施均达到民宿接待标准,床位设置以双人间为主,配备少量单人间和三人间,每个房间都有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淋浴等设施齐备,让游客住得安心、舒心、省心。
同时,我县还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农户发展民宿的积极性。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配套政策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进行民宿改造并通过验收的农户,给予800元/床补助;对全村每年新发展床位100张以上的,一次性给村补助2万元,用于完善提升农家乐基础设施。对积极引进客源的旅行社和农家乐经纪人进行奖励,每年为民宿介绍客源达1000人次以上的经纪人(单位),按每人次不少于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我县还明确了乡村民宿经营的要求,要求“吃”无利经营、“住”薄利多销,根据游客需求,积极开展农特产品销售。并加强对民宿经营管理培训,通过“带出去走一走”,“坐下来学一学”,把树立新昌“天姥农家”民宿品牌形象时刻放在心上,让游客主动“以口传口”,让游客乐做“回头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