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利率定价机制成立于2013年9月,是由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旨在对金融机构自主确定的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等金融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成为该机制成员,可优先享有多种权利。全市共有2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2014年度合格审慎评估,成为市场利率定价机制基础成员,获准发行同业存单资格以及申请参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和贷款基础利率场外报价等涉及市场基础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成为自律机制基础成员后,有利于增强定价能力,完善公司治理,增强财务硬约束,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讯员 徐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