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张某通过微信,认识了潘某。交往中,张某说自己在幼儿园上班,还是单身。得知这一情况后,潘某很兴奋,并表示要追求张某,张某也欣然答应。没过多久,张某说新房需要交付按揭款,可手头有点紧张,希望潘某能借点。潘某很爽快,当即给了张某2000元。拿到钱后,张某很快花光。过了些日子,张某说要过生日了,潘某赶忙给她买了一只戒指。拿到戒指后,张某立即卖了换取现金。第一次去见潘某父母时,因为女儿没人带,张某竟然牵着3岁的女儿一同前往。为了打消潘某的疑虑,张某说小女孩是自己姐姐的女儿。看到儿子领着女孩子回来,潘某的父母很高兴,当即给了张某女儿500元。之后,张某又自己跑到潘某的家中,潘某的母亲塞给张某5000元见面礼。一次次把钱交给张某,且交往了近半年时间,潘某多次提出要与张某结婚,但张某始终没有同意。至此,潘某渐渐起了疑心,后来发现张某原来已有家室,才得知自己上当受骗,于是要求张某还钱,但张某根本拿不出,潘某选择了报警。
据张某交待,她与潘某交往后,以支付按揭款、过生日、房屋装修等理由,共从潘某处骗得7.6万余元。在交往过程中,张某一直有身孕。 (通讯员 杨利东 童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