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钦寸水库库区村建筑物拆除共分两个阶段:1.人工拆除阶段;2.机械拆除阶段。拆除期间,专业部门同步开展灭鼠、粪便和污泥清运、消毒等卫生清理工作。请库区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配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和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2014年10月25日前,库区各村所有已完成房屋腾空验收的移民户,自行处理好所属的地面附属物和屋内物品,逾期未处理的,将视为无主物进行清理。已评估补偿的地面附属物以及门窗等建筑物构件,移民户不得擅自拆除挪作他用。
特此通告
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