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4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村风建设先进村考核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10月15日至30日为自查准备阶段,要求对照创建管理办法和考评实施细则,对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总结,认真开展查漏补缺、自查自纠,重点做好创建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和迎检氛围营造等工作;11月上旬开始为考核验收阶段,县文明办将组织人员,集中精力,对各规划单位(村)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问群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作出综合评价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