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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审批权限下放 环节减少时限紧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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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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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审批权限下放 环节减少时限紧缩
中心镇跑出再生育审批“加速度”
  “前段时间来咨询办理再生育证,还要去计生局审批,需要50个工作日,现在告知镇里都可以审批了,只要20个工作日,这个举措真是太好了!”11月4日,前来儒岙镇计生办办理《再生育证》的圳塍村石某某、朱某某夫妇欣喜地说道。原来自今年11月1日起,我县将再生育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儒岙镇、澄潭镇、大市聚镇三个中心镇,生育管理地在这三个乡镇的育龄妇女办理《再生育证》,可直接向所在乡镇的计生办提出申请,由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据悉,再生育审批行政权限下放是我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县人口计生局着手开展再生育审批行政权限下放工作,认真谋划,多方探索,及时组织了澄潭镇、儒岙镇、大市聚镇三个中心乡镇的计生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计生业务负责人开展了业务培训,规范推进这项工作运行。

  “这次不仅将再生育审批权限下放至三个中心镇,还对这三个乡镇的再生育审批实现了增效提速。”县计生局规划统计科负责人说。为着力提高群众办事效率,目前,这三个中心镇再生育审批时间从5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生育管理地的育龄妇女只要带上齐全的材料,负责审批的中心镇须在20个工作日内做好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提速60%。

  (通讯员 俞月英 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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