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求子平,副主任杨能、孟庆松、吕国民、王敏慧、朱国凡、张亚东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柴理明副县长、县法院丁伟芳副院长、县检察院张莉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受求子平主任委托,会议由孟庆松副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新昌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新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新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草案)》、《新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作出了《关于召开新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审议表决通过了县法院、县公安局提请的有关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