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通过寄递渠道寄递危险化学品行为,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近日,县安监局发出《关于严禁通过寄递渠道交寄危险化学品的通知》,对有关涉及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及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点,一旦流入寄递渠道,将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县安监局要求有关单位及企业充分认识做好禁止危险化学品流入寄递渠道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该局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告知、警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交寄、收寄危险化学品,营造企业守法经营的社会氛围。强化源头治理是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的重要一环,要求各企业、个人不通过寄递渠道寄递危险化学品;各邮政、快递企业严格收寄验视、坚持“禁寄物品,不寄递”、“不让验视,不寄递”、“无法甄别,不寄递”的“三不寄递”原则。此外,安监局将和有关单位将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形成监管合力,从源头抓起,加大对寄递渠道的安全监管。县安监局还要求,要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我县邮寄、快递渠道的安全畅通。
(通讯员 杨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