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国税局新增电池、涂料消费税首月申报顺利完成,涉及电池、涂料的10户新核定消费税纳税人,全部在征期内完成了申报,其中2户企业申报应税销售额合计39500元,合计缴纳消费税1580元,另有8户企业无应税销售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后,县国税局在做好政策宣传的同时,落实人员核实纳税人经营范围,对属于新增应缴电池、涂料消费税的纳税人,逐户通知纳税人在征收期内进行消费税的申报纳税,并做好纳税辅导,为顺利完成申报纳税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