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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6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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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5〕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2015年部分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范围

  所有符合鉴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职业工种目录如下:

  车工、管工、焊工、砌筑工、钢筋工、维修电工、机修钳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汽车修理工、化学检验工、有机合成工、锅炉操作工、黄酒酿造工、服装制作工、印染定型工、纺织染色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电子设备装接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制图员(建筑)、营业员、营养配餐员、餐厅服务员、汽车驾驶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摄影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企业培训师、花卉园艺师、纺织面料设计师、智能楼宇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

  二、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0日起,单位、个人可到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度技师考评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联系电话:86235016、86229808。

  三、考评费用

  技师评审推荐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各职业(工种)培训考核费用由培训单位另行收取。

  四、其他

  开班培训时间由各定点培训机构根据各职业(工种)报名人数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少的职业(工种)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职业技能鉴定或取消年度计划。相关表格可到http://www.xcrlsb.gov.cn/下载。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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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新昌视点05通 知 2015-04-16 2 2015年04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