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书香新昌”系列评选的通知》(新委宣〔2015〕31号)文件要求,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认真审核,实地调查,评选出“全民阅读示范单位”3个,“全民阅读优秀项目”2个,“书香门第”1个,“学习之星”6个。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县委宣传部反映。联系电话:86022366;电子邮箱:xc6022366@126.com。 附件:
2015年 “书香新昌”系列评选结果
一、全民阅读示范单位
1.新昌县供电局
2.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3.新昌县国税局
二、全民阅读优秀项目
1.方圆读书俱乐部 (新昌县财政局)
2.“啄木鸟纠错”系列公益活动 (新昌县新闻信息传播中心)
三、书香门第
1.陈百刚家庭
四、学习之星
1.徐跃龙
2.王志良
3.潘丽萍
4.章兴元
5.蔡国富
6.杨晓初
中共新昌县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