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入驻中心的中介机构规范管理,切实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服务,行政服务中心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多项举措抓好入驻中介机构规范管理。
2014年,该中心开展涉及项目审批中介机构入驻备案工作,即涉及项目审批中介机构拟在我县开展中介服务,须向行业主管(审批)部门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并申请入驻;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中介机构,不得进入我县中介市场承揽业务。
对入驻中心的中介机构,中心于2014年与县监察局联合出台了《新昌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按照“三三三”原则规范化管理,即管理上实行“三统一”(统一承诺时间、收费标准、服务标准),运行上建立“三机制”(备案、考核、淘汰机制),考核上实行“三评价”(行政服务中心日常考评、行业主管或审批部门评价、项目业主评议)。根据以上管理办法,中心每季度对入驻的中介机构进行考评,对考评结果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定,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同时,中心还建立了清退淘汰制。有效运用考评结果,中介机构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上的为合格,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退出我县中介市场,一年内不得进入。对其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范、造成项目建设重大不良影响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县范围内承接中介业务。
此外,中心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还开设了中介机构平台,公布各类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资质、收费、地址等信息,供项目业主自行选择。定期发布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等相关信息,为业主择优选择中介机构提供服务。2015年,结合浙江政务服务网新昌平台的开通,及时做好了浙江政务服务网新昌平台上中介机构平台的开发工作,现平台已开发成功,正在上传有关数据。
目前,入驻中心的中介机构数日益增加。截至今年9月底,共有178家中介机构入驻,其中设置窗口11家,挂牌入驻167家。